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基本建设工作不论从技术方面还是从组织管理方面来看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建设的时间比较长。 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到竣工投产,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相互衔接,环环紧扣,任何一个阶段出差错,势必影响全局,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各阶段内在联系的经验总结,它反映了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是基本建设经济规律的表现。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也就是要求按经济规律办事。只有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建设,才有可能加快工程进度,收到预期效果。学校基建项目,从计划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般要经过以下五个阶段、二十一个步骤。 五个阶段是: ( 1)以确定项目建设条件为中心的项目前期阶段; ( 2)以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中心的工程招投标阶段; ( 3)以建筑安装施工为中心的投资实施阶段; ( 4)以交付使用为中心的工程验收阶段; ( 5)以资金考核为中心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阶段。 二十一个步骤是: ( 1)项目前期方案招投标(根据国家标准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提出建设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编制设计文件,邀请不少于四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方案设计,经专家组全面审核通过后,进入教育局拟建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 2)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 (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 4)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或设计范围》审批( 第一阶段); (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一阶段); ( 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7)施工图设计; ( 8)施工图纸审查; ( 9)办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阶段申请施工图审查); ( 1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 (1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阶段,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2)工程招投标; (13)施工单位进场和签订施工合同; (14)建筑安全备案; (15)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16)缴纳墙改基金费用; (17)报送兰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18)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9)建设项目施工和验收管理程序; (20)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1)工程决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程保险费由工程责任一切险和 第三方责任险两部分组成。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工程保险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之和为基数,按0.5%计列,的特大桥、特长隧道按0.8%计列。 一、国际工程承包中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一般都在招标文件中有具体规定,承包商可以请银行按规定的格式出具保函。若没有具体规定,承包商可通过银行按照国际惯例或征得业主的意见出具保函。银行保函的种类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维修保函、进口物资免税保函。 二、国际工程承包中的保险国际工程承包中常见的险别包括: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汽车险、机械设备损坏险、设备安装保险、社会福利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二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 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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