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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家咨询一下债权债务核算的规定有哪些呐?

张* 黑龙江-牡丹江 个人债务咨询 2017.04.22 12:44:13 146人阅读

我们公司正在申请破产,老板让我来了解一下债权债务核算的规定是怎样的,请知道的人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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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记录和反映
内容包括工程预收款、材料预收款、甲供料款、质量保证金、各种奖励金和代扣税金、其他代扣款项及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等。工程结算价款是我公司生产资金的主要来源,各单位要加大力度、想方设法将应收的工程款收回。
二、预付帐款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首先双方要签订经济合同,要严格按合同条款规定金额办理预付款,并由单位主管签字后财务方可付款。办理工程预付款时收款单位应向我单位出具预付款保证金或保函。
三、合同部门应及时办理分包结算,材料部门及时持发票报销
各单位财务部门要根据分包结算单和购货发票如实反映应付帐款,预结算分包款和预点料款应在次月及时按原预结金额冲回。
四、各种债权债务要明确责任人员,原则上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部门主管要督促经办人及时办理清算工作
责任人于合同终了以后将应该收回的款项要及时收回,其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于零星出售材料、废料、机械出租等事项要预收一定数额的货款或定金。
五、各单位主管要定期过问本单位的债权债务
情况财务部门对于时间较长的应收、应付款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由有关领导组织力量或责成有关责任人进行清收。
六、各单位要建立债权债务的核对签认制度也属于债权债务核算规定内容
各单位财务要及时对内部往来各种经济业务进行帐务处理,季度末核对相符签认后,余额结转到公司财务部,并与公司财务部核对和签认;与外单位的债权债务也应定期核对,发出核对通知书(尤其是债权),互相签认盖章,取得法律证据。

2017-04-22 12:4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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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各种债务时,收据上的收款(债权)单位名称应与我单位帐面上反映的债务单位名称要一致
收款(债权)单位经办人要出具有效证明其与收款(债权)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和盖有收款(债权)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据,收据上的收款(债权)单位名称应与我单位帐面上反映的债务单位名称一致,并经有关单位领导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支付。

2017-04-22 12:53:13 回复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范围如下:
1、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
4、附利息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
5、附生效条件或附解除条件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
6、附始期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
7、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6条];
8、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求偿权;[《企业破产法》第51条]
9、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将来求偿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人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51条];
10、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后形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企业破产法》第53条]
1
1、因委托合同产生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54条]
1
2、票据追索权;[《企业破产法》第55条]
1
3、税款债权;
1
4、其他合法的请求权。
(二)不需要申报的债权
涉及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劳动债权,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是对破产债权异议复核申请怎样写的回答

如果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按照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就是了,但是,在受贿案件中,一般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或真实的借贷关系中免除对方债务以及要求对方免除债务,从而达到受贿行贿的目的,这样就按犯罪处理(如果构成犯罪其他条件)。

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参与后才能查明事实,应由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一方可以待债权人主张债务时一并处理,故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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