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不能提起公益诉讼,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3)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4)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管辖。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应当受理。公益诉讼的管辖有如下规定: (1)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管辖。 (3)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百八十五条
您好,关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应具备哪些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指当事人通过诉讼想要达到的目的。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公民个人不能提起公益诉讼,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3)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4)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管辖。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应当受理。公益诉讼的管辖有如下规定: (1)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管辖。 (3)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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