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1、当事人选择法律时,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选择的范围只能是实体法。而且,不能违反当事人所在国的基本原则和该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如我国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当事人没有选择时,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被称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如合同的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标的物所在地法、当事人的所在地法、地法和仲裁地法等。在依此判断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3、首先要看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是不是中国的法律,没有选择就不能适用。 4、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和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国际惯例。 二、涉外合同须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形 1、适用外国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该外国法律不予适用,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 3)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 4)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 5)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 7)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 8)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一、涉外合同法律适用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因素主要指合同的主体和客体具有涉外因素。例如,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合同的客体不在中国领域内。涉外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可以商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协商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不能选择适用法律。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这些合同的当事人不能选择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选择所适用的法律的,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包括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标的物所在地法、当事人本国法、当事人住所地法、地法、仲裁地法等。这些原则的适用,应当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哪一原则是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通行的作法,不动产的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国际货物或旅客运输合同,适用承运人所在地法律;银行贷款或担保合同,适用贷款或担保银行所在地法律;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所在地法律;劳务合同,适用合同履行地法律。
二、涉外合同中必须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形
1、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适用外国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该外国法律不予适用,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三)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五)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六)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七)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八)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一、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1、当事人选择法律时,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选择的范围只能是实体法。而且,不能违反当事人所在国的基本原则和该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如我国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当事人没有选择时,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被称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如合同的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标的物所在地法、当事人的所在地法、地法和仲裁地法等。在依此判断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3、首先要看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是不是中国的法律,没有选择就不能适用。
4、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和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国际惯例。
二、涉外合同须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形
1、适用外国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该外国法律不予适用,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
3)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
4)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
5)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
7)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
8)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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