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深圳法律咨询 > 深圳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不诚信、恶意拖欠租聘费用

不诚信、恶意拖欠租聘费用

135****1148 广东-深圳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3.19 17:41:59 123人阅读

本人有个证,借给一老板用(必须有证才能办理经营许可证及合法经营等),签了协议每月支付2000元作为工资。之前每月都有打款,后面因经营不善要点出现亏损,老板就说没钱或经营亏损等原因长期拖欠,每次都说很快安排,或者月底就给,但是一直没支付。截止现在已拖欠一年有余,老板及他的店在广东某市(非深圳)。看欠款是否能够通过某途经追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深圳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深圳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773条

有欠条可以在深圳起诉的

2017-03-20 09:41:1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从您的描述中看出您已经尽到了通知催告的义务,且出租额明确,本案中对方违约事实清楚,您有权解除合同。对方拒不支付且有拖拉的行为,属于老赖。您对于老赖可以诉讼执行来处理的。
其次,您手中的证据基本已经足够了,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应该是比较顺畅的。就是委托律师的费用至少在三千左右的。您自己咨询斟酌。再者,对方被诉讼后可以随其进行信用惩罚和司法拘留也是对其的制约,这样子追讨回您的钱。
最后,希望您能够协商解决,无法联系的只有诉讼,法律程序救济是比较有效的。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2018-12-20 12:14:32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恶房东拖欠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生活中租房是很常见的,一般租房的时候都需要交付押金,所谓押金,一般指押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保证金。是对出租人的一种保障,但是在退房的时候是需要退还给承租人的,那么,如果出租人不退押金,承租人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选择去提起民事诉讼,会依法判决。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于租赁合同到期且承租人搬离且付清所有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退还给承租人。
如果租赁合同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承租人如果对房屋使用不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您好,针对您的恶房东拖欠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生活中租房是很常见的,一般租房的时候都需要交付押金,所谓押金,一般指押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保证金。是对出租人的一种保障,但是在退房的时候是需要退还给承租人的,那么,如果出租人不退押金,承租人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选择去提起民事诉讼,会依法判决。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于租赁合同到期且承租人搬离且付清所有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退还给承租人。
如果租赁合同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承租人如果对房屋使用不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所谓协议解除,即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对于房屋、租金以及其他内容已经没有了争议,选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过这是双方协议解除,而非单方解除。所谓法定解除,即只要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不经另一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所以说,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租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时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所以在承租人迟迟未交租金的情况属于法定解除合同中的第三种情况,所以你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解除租赁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而支付的,和违约金的性质并不相同,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二)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即“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从中可以看出,违约金不是房东漫天要价或是扣除押金就可以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双方应该就实际损失计算协商解决。
(三)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这里所说的书面手续就是《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应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