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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买房又复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ask****890 天津-河北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2.26 00:14:43 479人阅读

离婚后男方买房复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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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97428条

您好,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若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债务分配等均能协商一致,可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若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想离婚,或对财产、子女、债务等其中一项无法协商一致便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您可说清楚您的诉求,国晖律师事务所专属婚姻家庭部,有专职的婚姻律师,可为您解决婚姻难题,脱离现有困境!

2021-02-26 00:16:18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7352条

离婚后复婚前,男方买房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复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结合具体情况沟通。我是北京李律师,专注婚姻家事领域,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后续可以进一步咨询我

2021-02-26 17:35:20 回复
咨询我
1338998999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静海区 咨询解答:2392条

不属于

2021-02-26 12:57:45 回复
咨询我
1361210962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河西区 咨询解答:1622条

不属于

2021-02-26 09:30:54 回复
地区:天津-武清区 咨询解答:1718条

您好,根据您表达的信息,复婚前买房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1-02-26 08:55:15 回复
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52454条

D离婚后全款买房吗

2021-02-26 08:38:30 回复
地区:天津-河西区 咨询解答:1091条

不属于共同财产。

2021-02-26 16:58:45 回复
地区:天津-滨海新区 咨询解答:1092条

如果不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1-02-26 09:53:21 回复
查看其他3位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又复婚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又复婚的之前离婚分割给对方的财产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归对方所有,自己分割到的财产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双方的这些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复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仍然归各自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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