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可以向宣告失踪后离婚。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对于老婆出走,我可以报警找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老婆离家出走,可以去报警。
【法律意见】
向你妻子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案,要求查找。
报警后可以备案。但找人,是需要你自己去找的。
找媳妇回来要靠自己,可以这样做:
一、要在发现离家出走的第一时间里,打老婆的手机联系一下,如果能联系上,试着让老婆回家,了解一下老婆出走的原因。道歉或是承诺,只要回来,就好。
二、老婆离家出走后,看看自己家里的情况,孩子在不在?老婆带走了一些什么东西,如果孩子带走了,还没有带什么东西,钱,卡,身份证,衣服都在,那还有商量的余地,如果孩子留在了家里,
带走了这些东西,那就可能不回来了。
三、老婆离家出走了,手机畅通,说明对家还有很多不舍,可就是不接你的电话,那就多发信息,向老婆承认错误,想尽办法先让老婆回家,如果能通话,可以利用手机锁定老婆的具置,也好去找老婆。如果电话不通,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自己就要赶紧寻找,问问岳父岳母,亲戚姐妹,兄弟朋友同事,都要问问,尤其是联系紧密的。如果都联系不到,那么就要发寻人启事或是在报纸上登寻人启事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是可以报案的,但不算失踪,法律规定的宣告失踪的情况是下落不明满两年的情况。
至于找不找得到,说不准,不能给一个准确的答复,要看派出所办公效率以及能力了。
派出所将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登记。按照《工作规定》的要求:信息登记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可以登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侵害迹象的;
(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失踪超过48小时的;
(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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