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西安法律咨询 > 西安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车祸至人死亡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车祸至人死亡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ask****498 陕西-西安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17.02.12 21:22:14 53385人阅读

车祸至人死亡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西安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西安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599160627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52307条

先计算合理赔偿,交强险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分担,有商业险的商业险替代赔偿。

2017-02-13 08:05:00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43257条

你好,事故责任如何划分的?

2017-02-13 10:00:4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60万左右。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 精神损害抚慰金7财产损失等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2019-01-23 20:24:2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先由交强险赔付,交强险限额不足的,由商业险赔付,商业险不足的,由个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2017-02-13 10:26:14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按照责任比例

2017-02-13 07:18:1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车祸致人死亡保险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条 第一款第 (五)项更明确规定了“致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参加丧葬必要近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 1、城镇户口:60岁以下:大约309220元; 75岁以上:大约77305元; 2、农村户口:60岁以下:大约103000元; 75岁以上:大约26000元; 二、交通事故索赔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交通事故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 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交通事故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交通事故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车祸最让我们伤心的就是致人死亡,不仅造成他人生命的终结,而且也断送了自己的前途,而且国家也是会对这方面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责任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接受法律的审判,如果对于该类的赔偿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我们会为大家解惑。

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则根据投保人购买的保险金额确定,一般有30万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范围内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误工费。另,车险一般包含两大块: 1.交强险, 2.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 1.交强险赔偿范围: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2、交通费、护理费:10000元人民币,故要确定保险公司承担多少责任首先要确定投保人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也即先确定死者损失。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万

如果车主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车主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要由保险承担。r如果车主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车主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r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r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r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r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r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r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r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r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
909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的有关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是民事案件的一个分类之一,其中交通事故赔偿是大多数案件的争论焦点,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怎么写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文书
10102人阅读

私家车已经普遍的使用加重了道路的拥堵情形,同时也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写,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赔付的内容是什么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
5261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类诉讼是较为常见的,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怎么写,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赔偿认定
8001人阅读

每天全国都有人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当然受伤或者车损的事故更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书怎么写,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以及交通事故车祸赔偿处理办法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4716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赔偿认定的内容,获得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呢,希望这些对你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