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方和法定的赔偿义务主体,应承担原告方即交通事故受害者的鉴定费用和案件的诉讼费。
1、《保险法》
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
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2、该条虽然允许合同当事人约定诉讼费等费用由谁承担,并以此约定优先,但是该约定只能适用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交强险是法定险,从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
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该约定对受害者没有任何的约束,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买单。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人承担的是法定赔偿责任,作为败诉方理应承担受害者的鉴定费和案件的诉讼费。在第三者商业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的合同责任、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替代赔偿责任,因此投保人因侵害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有保险公司承担。
4、另外《保险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作为特别法要优先适用。“保险公司以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有过错或者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除责任、减轻责任条款,主张减轻或免除其责任的,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方和法定的赔偿义务主体,应承担原告方即交通事故受害者的鉴定费用和案件的诉讼费。
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费和鉴定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
第十条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作为特别法要优先适用,但是该约定只能适用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作为败诉方理应承担受害者的鉴定费和案件的诉讼费,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人承担的是法定赔偿责任,并以此约定优先,由保险人承担,不予支持,理应由保险公司买单。《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保险公司以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有过错或者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除责任,从立法设计来看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因投保人的侵害造成了人身和财产的损失,交强险是法定险。在
第三者商业险的范围内,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应承担原告方即交通事故受害者的鉴定费用和案件的诉讼费。”或者双方保险合同的约定、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
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因此投保人因侵害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有保险公司承担,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该约定对受害者没有任何的约束。这一条往往成为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的抗辩依据。《保险法》
第六十六条规定,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这一费用归根到底是由于侵权人的侵害行为造成的,为了更好地弥补自身的损失。另外《保险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该条虽然允许合同当事人约定诉讼费等费用由谁承担,受害者在伤情严重的情况下会对自己的伤情做伤残等级鉴定、减轻责任条款,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此类诉讼的提起,属于受害者合理财产损失的范围,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鉴定费和诉讼费用,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方和法定的赔偿义务主体,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下列损失和费用,主张减轻或免除其责任的,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替代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抗辩能成立吗。”综上所述、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保险公司承担的合同责任
对于人身伤害鉴定费谁承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身伤害鉴定费谁承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受害人在向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会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都会准许。但这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并且,由于鉴定费用价格不菲,受害方往往需要为此提前支出一笔钱,最后未必得到接受。
二、重新鉴定费用谁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重新鉴定的费用,一般是申请人承担。但是也有法定例外的情况。如果出现一下情形,重新鉴定费用依旧由公安机关承担: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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