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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破坏公共设施,判刑大概是多久?

ask****199 江苏-苏州 醉驾咨询 2021.01.20 17:01:13 355人阅读

醉驾破坏公共设施,判刑大概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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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7334条

你好,醉驾数值是多少呢?现在处于什么阶段了呢?

2021-01-20 17:3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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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579411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34731条

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2021-01-24 18:55:55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7056条

酒精含量多少?毁坏的公共设施价值多少?

2021-01-20 20:18:05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9209条

要看具体案件情况

2021-01-20 17:1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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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4855条

酒精含量多少?

2021-01-20 17:05:09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9915条

F你好,您这边进展到什么阶段 了

2021-01-20 17:0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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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66851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78336条

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赔偿公共设施损失

2021-01-20 17:03:16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1340条

您好,酒精浓度多少

2021-01-20 21:01:02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59条

积极赔偿,就不会很久

2021-01-20 17:32:32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7880条

你好,看具体罪名而定

2021-01-20 17:0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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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以下设备,就应该立案。根据本法第119条第1款)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   (二)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三)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九条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  延伸距离如下:  l——10千伏5米  23——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力设备。行为人即使盗走其中架设好的部分的电线,也不致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其行为应以盗窃定性。  2.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而暂停供电的线路,仍应认为是正在使用的线路。行为人偷割这类线路中的电线,如果构成犯罪,应按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偷割已经安装完毕,但还未供电的电力线路的行为,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偷割的是未正式交付电力部门使用的线路,应按盗窃案件处理。如果行为人明知线路已交付电力部门使用而偷割电线的,应定为破坏电力设备罪。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条 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五)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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