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因家暴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不处理的,受害人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救助,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
一,首先要确定您的父亲是不是工伤,如果是工伤,那么是能够享受公司待遇的,公司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第
二,如果您的父亲不是工伤而是自身原由导致的基本的,那么要看可否已经满了限定的医疗期。按照法律的限定,劳动者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那么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水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作为盈利性的组织,盈利是它的目的,如果您的父亲确实因为得病而不能工作,并且已经过了限定的医疗期,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那么直白地说就是不能再为单位创造新的价值了,这是单位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水后,就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并不违法。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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