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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娶我婶娘为妻行不行,我亲叔父已去世多年?

ask****760 山东-青岛 其他咨询 2021.01.06 04:50:53 1351人阅读

我想娶我婶娘为妻行不行,我亲叔父已去世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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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8807条

你好,你们没有血缘关系是可以登记结婚的,具体可加微信沟通。

2021-01-06 09:31:02 回复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4423条

请详细说一下案件情况,如果需要委托律师办理,可以与我联系

2021-01-06 08:40:13 回复


1、客房的地毯要耐用防污甚至防火,尽可能不要用浅色或纯色的,现今,有很多的客房地面是复合木地板,既实用又卫生而且温馨舒适,是值得推广的材料;
2、客房家具的角最好都是钝角或圆角的,这样不会给年龄小个子不高的客人带来伤害;
3、窗帘的轨道一定要选耐用的材料,遮光布要选较厚的,帘布的皱折要适当,而且要选用能水洗的材料,若只能干洗的话,运营成本会增加,得不偿失;
4、电视机下设可旋转的隔板,因为很多客人在沙发上看电视时需要调整电视的角度;
5、房间的灯光控制当前较流行的是各个按钮控制,而不是从前的触摸式电子控制板;
6、插座的设计要考虑手机的充电使用,这往往是很多酒店客房设计所忽略的;
7、床头灯的选择要精心,既要防眩光,也要耐用;
8、行李台的设计往往不受重视,很多的酒店客房的行李台的木质台边的漆被撞得凹凸不平,若采用这样的行李台其软包部分最后能由平面转到立面上来,并且有50㎝左右的厚度,可防止行李箱的碰撞;也可采用活动式的行李架,但墙壁上要做好防撞的设计。有的酒店的防撞板是18mm的厚玻璃,既新颖有个性,又实用;
9、电脑上网线路的布置要考虑周到,其插座的位置不要离写字台太远,拖得太长的连接线也显得不是那么雅观。希望能·帮助你

产权人去世,房屋产权登记按如下方法进行:
1、按照产权人遗嘱进行产权确认;
2、无遗嘱的按照继承法执行,伴侣50%,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剩余50%;
3、产权人伴侣也去世了,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委托一人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4、协商不一致的,最好经过法院进行析产。
相关法条:
一、根据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时,原产权人去世的情况有两种,有两种情况,登记机关在为其办理权属登记时的处理方法也不同。
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果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拆迁当事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产生的是债权,而债权也是财产权的一种,同样可以作为继承的标的。因而,可由原房屋所有权人的继承人凭有效的继承证明和拆迁补偿协议等要件直接申请权属登记。
二、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关于亲属继承顺序问题,《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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