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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唐* 湖南-永州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12.24 14:13:08 359人阅读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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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 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法律意见】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1.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叁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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