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好,公司不可以无理由给员工降职调岗,调岗的话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能降低薪资,如果公司无理由的给你调岗并且降薪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对于对于不胜任岗位的员工能直接解聘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不胜任岗位的员工不能直接解聘。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能胜任岗位的员工,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只有在该员工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经考核再次被确认“不能胜任工作”,才可以按照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可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对于用人单位调岗行为,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调岗的,劳动者可以拒绝,注意变相调岗和隐形调岗。
调换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调岗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必然需要;
调岗必须不具备惩罚性和侮辱性;
调岗职位必须与原职位有关联,待遇必须与原待遇持平或上升,而不得下降;
调岗必须符合员工实际情况,人职匹配越高越好;
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岗位,必须由用人单位举证;
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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