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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遗物如何归还给失主而不被误会?

ask****061 广西-柳州 其他咨询 2020.12.05 18:03:12 309人阅读

捡到遗物如何归还给失主而不被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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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属于不当得利,也属于犯法行为,应该返还,如果不返还,丢失者可以起诉法院判决返还。《民法通则》第79条,该条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拾得人将拾得物拒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明知那东西是别人遗失的,失主来向你索要的时候你拒不归还,数量达到要求,满足上述要求,则你构成非法侵占罪。请看:非法侵占罪,也就是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020-12-05 18:09:1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此外,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财物,应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诉讼。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捡拾物的情节,不应作侵占罪对待,不能认定为犯罪,不能以刑法惩戒,其行为只能由民事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此外,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财物,应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诉讼。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捡拾物的情节,不应作侵占罪对待,不能认定为犯罪,不能以刑法惩戒,其行为只能由民事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拾获他人的遗失物拒不退还可能涉嫌侵占罪。《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物权法》的
第一百零七条中,所有权人和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这一规定保护了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在此条中,规定了有关于遗失物被无处分权人处分后的方面,若遗失物经转让被他人占有,权利人可以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这一规定不仅保护了所有权人的利益,而且还可以在无处分权人捡到遗失物后促使他及时的归还遗失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若遗失物被拍卖或被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时,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的费用,这一条款是立足于保护
第三方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了合法的经营活动。跟民商法中的表见代理有些相似,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合法渠道购得遗失物,被要求归还时,要获得必要的赔偿。警察署长在根据前项规定接受交出物件时,准用前节的规定。在此场合,须将
第五条中前条第一项置换为
第十三条第一项,将“拾得人”置换为“设施占有人”;将第十一条第二项中的“拾得人的同意”置换为“拾得人及设施占有人的同意”,将“拾得人姓名”置换为“已同意的拾得人及设施占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将同条第三项中的“拾得人”置换为“拾得人及设施的占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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