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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诉讼后,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怎么算

敬* 江苏-徐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1.13 00:53:35 349人阅读

终结诉讼后,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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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在接到人民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七日内,仍然未交诉讼费,又提不出缓交申请,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此时如已超过上诉期,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院各类案件诉讼费收交办法》第四条上诉人自收到我院预交诉讼费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既不交纳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申请,且无其它正当理由的,立案庭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
第五条上诉人提出缓交诉讼费申请,立案庭经审查决定缓交的,应当通知上诉人。缓交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上诉人按照批准的缓交期限交纳诉讼费的,立案庭予以立案,并将案卷移送相关审判庭。逾期不交的,立案庭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
立案庭经审查认为缓交诉讼费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当作出不予缓交诉讼费的决定,并向上诉人发出预交诉讼费通知书。逾期不交的,立案庭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

2020-11-13 00:54:35 回复

上诉人在接到人民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七日内,仍然未交诉讼费,又提不出缓交申请,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此时如已超过上诉期,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院各类案件诉讼费收交办法》第四条上诉人自收到我院预交诉讼费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既不交纳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申请,且无其它正当理由的,立案庭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
第五条上诉人提出缓交诉讼费申请,立案庭经审查决定缓交的,应当通知上诉人。缓交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上诉人按照批准的缓交期限交纳诉讼费的,立案庭予以立案,并将案卷移送相关审判庭。逾期不交的,立案庭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
立案庭经审查认为缓交诉讼费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当作出不予缓交诉讼费的决定,并向上诉人发出预交诉讼费通知书。逾期不交的,立案庭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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