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咨询的是有关加盟合同纠纷问题。
2、你加盟开店,你们签订了合同,那么你们的合同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你们就应该按照你们的合同履行你们的约定。
3、现在你们签订合同之后,你反悔,那么你属于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只有在这些情况下才享有解除权,并且不用支付违约金。
4、但现在你不符合情况,你擅自解除你们的合同,你应该按照《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5、但对方开始没有告知你有技术费,并且品牌使用费,如果你们在合同中也没有约定,那么对于该部分,你可以拒绝赔偿。
6、即使对方有证据证明,你们你还是可以与对方协商违约金数额,只要你们没有在合同中约定确定的违约金数额。
一个品牌能否经过特许经营实现品牌资产增值。维护和提高品牌形象。是特许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关系到特定的品牌能否通过这一方式被他人使用。一般情况下。特许人会十分慎重地考察欲使用品牌的企业或个人的经营理念是否符合要求:[1]
(1)品牌理念的一致性要求。被特许人对特许品牌的经营。首要一点就是做到品牌经营理念的一致。以便从本质上保护原品牌的核心价值。
(2)品牌识别的一致性要求。特许品牌要求其品牌的形象识别系统与原品牌保持一致。使消费者不论在何时何地都能一眼认出。
(3)品牌服务的一致性要求。对于品牌特许经营来讲。品牌服务一定要经过一致性的培训。让消费者无论到哪一家特许店。都能感受到与原品牌一样的服务。
(4)品牌经营管理的一致性要求。品牌特许经营在品牌战略、品牌经营策略上采取集中管理。由总部统一规则并对各分店授权。由分店直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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