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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给名字三年能受理不,是本人房屋

ask****942 江苏-徐州 受理范围咨询 2020.11.08 06:22:57 494人阅读

房屋给名字三年能受理不,是本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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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正常解决或延迟解决房屋产权证能够要求退房,法律依据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屋产权证通常都由开发商统一代办,但若为开发商原由,购房者在合同商定的时限内不能得到房屋产权证,能够按商定要求退房;或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限定,解决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时限期满后超出1年,由于开发商的原由,导致购房者不能解决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房者能够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020-11-08 06:51:57 回复

解答如下,   先办理更正手续,使两者的名字统一,再办理入学手续:
  
1,带上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含未成年人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卫生防疫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2,如果是预防接种证上的名字错误的,去当地的接种单位(一般来说是社区乡镇卫生院),凭上述资料,办理预防接种证的更正手续即可;
  
3,如果是户口本上的登记错误的,应带上上述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更正;
  
4,两者的名字统一后,再带上两者及其他资料,去就读地的学校报名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解答如下,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实践中,一般采取如下措施:
(1)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或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评估价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房屋的产权是可以按比例或者平均分配的,比如你和你兄弟各占50的产权,如果父亲健在,可以进行赠与或买卖的形式过户;如果你父亲不在了,可以进行继承的形式过户。
一、赠与的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二、房屋买卖程序:
存量房的买卖程序和二手房的交易流程是一样的,比起赠与和继承,程序都简单许多。
(一)、买卖双方准备好资料:
1、如果不涉及税费方面的减免,只需要产权人带身份证就可以了。
2、如果涉及税费方面的减免,就城要产权人及配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单身证明)
(二)、到房管局填写固定格式的《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程序
(三)、到地税局申报并缴纳交易税
(四)、领取房产证
三、房屋继承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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