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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法院强制执行了,还不给钱怎么办

ask****711 江苏-徐州 个人债务咨询 2020.11.03 16:55:00 310人阅读

法院强制执行了,还不给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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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就会上失信这些人名单,俗称老赖。

2020-11-03 17:3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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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186863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盐城 咨询解答:13522条

那这样的话,暂时没有其他好办法。

2020-11-03 17:1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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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058532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2514条

你好,你这边能查到对方有哪些财产吗?

2020-11-03 17:00:45 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叫强制执行公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所谓强制执行公证,即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后,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公证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债务时,债权人即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不需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第三十八条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一.什么叫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强制执行由以下人民负责:
1、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
1、人民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二.强制执行的清偿顺序怎么进行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
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
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
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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