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其共同喝酒的朋友,因先行行为产生对朋友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注意义务,在饮酒活动结束后是否为其找寻代驾,或者朋友要驾车时是否进行劝阻,是否通知其家属前来接送。如果均无以上行为,朋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实施了以上行为,而受害人以明示的行为表示拒绝的话,可以相对减轻同饮人的赔偿责任。至于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还应结合具体的案情,判断因果关系的前提下确认,此处不作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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