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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第三人借钱,该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刘* 江西-上饶 债务纠纷咨询 2020.10.16 10:17:33 379人阅读

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第三人借钱,该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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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对于夫妻个人债务,您是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有两条,供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参考:

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视为共同债务。

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之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使其为共同债务。

2020-10-16 10:19:33 回复

1、夫妻还款义务不一定是连带责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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