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能更换律师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
第二次离婚需要请律师吗这个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回答。一般来说,离婚案件需要第二次的情况,是由于
第一次离婚时原告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者对方坚持不离婚,所以离婚没有得到法官的支持。而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调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不能提交足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那判决离婚就没有事实依据,法官基本上就不会随意判决双方离婚,没有判决离婚的前提,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这些请求也没法处理。而第二次离婚,法庭会考虑到双方经过了6个月以上的冷静期双方还没和好,原告还在离婚,说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无法共同生活,那法官判决离婚就有了事实依据,接下来法庭就会着重调查双方抚养小孩的条件,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的情况等等。如果这些方面你需要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帮助出谋划策,收集整理证据,就可以聘请律师,如果不存在这些问题,那自己处理也没问题。因此第二次离婚是否需要请律师,还是因人而异,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可以。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条件。如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意见】
第一次离婚,没判离。
第二次怎么做判离的机会大。
第三次概率更大。如果确实想离婚,就要找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或者其他符合离婚条件的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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