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三种情形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一种,挪用公款三万元以上用于非法活动的; 第二种,挪用公款五万元以上用于营利性活动的; 第三种是挪用公款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r挪用公款罪和罪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两者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客观上均为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r ( 1)主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在主观上虽然是故意的,但只是暂时使用,使用后要归还,而罪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并没有打算归还。r ( 2)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非营利性使用的,必须非法控制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而罪只要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即构成犯罪。r ( 3)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挪用公款不满五万元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使用时,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犯罪;而行为一经实施,即使在案发前全部退赃也不影响定罪。
1.刑法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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