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投资人撤股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投资人撤股的,如果在投资协议中有约定的,公司要回购投资人的股权,并且进行股权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撤股少付投资款的会计处理是:
1、股东撤股,需要有受让方才能撤股,而不能直接支付该股东投资款,否则属于抽资行为。
2、股东撤股属于股权转让,转让的对象是原来股东的股权,受让人应该将股权转让价款付给转让方,不影响公司的资本。具体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转让款由转让双方自行结算,公司资本不增不减;二是,受让方将股权转让对价先交到公司,然后转让方从公司领取,这就通过往来款处理:①
是借款么?还是已经登记了股权?股权只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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