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偷盗文物罪判多少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偷盗文物的行为,有些时候会按照盗窃罪来定罪处罚,然而有些情况下却是以倒卖文物罪来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实际该定哪个罪,还要看具体的情节是怎样的,这样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民间收藏的文物的,根据本解释
第四条
第一款
第一项的规定认定盗窃数额。也即,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盗窃多件不同等级国有馆藏文物的,三件同级文物可以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不会判死刑。偷盗文物构成盗窃罪,按照盗窃罪进行量刑。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1、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5、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
1、
3、
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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