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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对方成轻伤在看守所不承认犯罪怎么办

刘**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0.04 01:46:56 375人阅读

打架致对方成轻伤在看守所不承认犯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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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对方成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不承认犯罪只要有证据一样可以定罪量刑。《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0-10-04 01:47:56 回复

  打架致人轻伤二级在关三个月了,什么时候才有结果,不好说。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
第二审人民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
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
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的以外,原审人民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发现
第一审人民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二百二十八条原审人民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和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第二百三十条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建议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罪名、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并尽量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如申请取保候审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直接为您解答,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免除刑事处罚。故意伤人致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争取缓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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