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
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正。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意思是,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没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加以证明,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诉讼理由。因为没有事实证据,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拒绝受理。一【需要证据支持】原告向,需要有理由。为什么要,的原因和目的就是的理由。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单纯有的理由,而没有证据证明理由的合理性,是不能够支持原告的。不支持原告,就会拒绝审理、驳回诉讼。因此,要想获得支持,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用证据证明自己的是应该的、是合理的。如果还想继续的话,必须补充证据。二【《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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