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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本

王** 广东-中山 死刑辩护咨询 2020.10.03 10:44:05 428人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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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电子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申请人:XXxx,男,出生年月日,汉族,现住洛阳市XXXXX,身份证号:XXXXXX,在原事故认定中负主要责任。
被申请人:XXXX,男,出生年月日,汉族,现住焦作市解放区XXXX,在原事故认定中负次要责任。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XXX县交通警察大队做出的新公交认定【2014】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求上级公安机关对此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2、依法认定被申请人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XXX月X月X日XX10时许,申请人驾驶豫XXX学号小轿车(车载张三)沿XXX工业大道上正常行驶至在中超东门口,被被申请人驾驶豫XXXX号重型货车)逆行冲撞到绿化带道牙上。造成申请人、张三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张三重伤在洛阳市
第一医院做开-手术,一直未醒,XXX县交警大队,迟迟不划分责任不下发事故认定书。经申请人多次催促,终在2014年9月30日下午四点才收到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以申请人XXX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为由,认定申请人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程序违法,事实不清,有拖延时间认定责任等做法,应认定无效。相反被申请人XX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理由如下:
1、被申请人XXX驾驶的豫XXX号重型货车撞到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后尾部,却被撞出10米以上距离,足以证明该车明显超速。
2、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属于正常行驶中,被申请人驾驶的大货车逆行撞上来,这又证明大货车违反交规。
3、被申请人XXX持C1驾照开的大货车,在法律上属于无证驾驶,被申请人没有经过驾驶大型货车的培训,不能够熟练驾驶货车,不能够在事故发生之前采取相应措施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4XXx县交警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没有全面收集证据,事故发生时有证人看到,却没有向证人了解情况。
综上,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特提出复核申请,请上级公安机关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对该事故做出一个合理、公正、公平的认定。
此致
xx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XXx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日

您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有用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闫,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市乡院,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年月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第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1、依法撤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年月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第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刘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20第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汝公交认字20第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所驾驶的豫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所驾驶的豫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年月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第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零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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