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乌兰察布盟法律咨询 > 乌兰察布盟医疗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甘**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10.01 14:07:19 325人阅读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乌兰察布盟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乌兰察布盟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平方厘米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150(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81(分贝)
8.鼻缺损13以上
9.上唇或下唇缺损大于12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2
1
1.肺功能中度持续损伤。

2020-10-01 14:08:19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级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二级甲等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级乙等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 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 2,视野半径<5°; 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0.肝缺损3/ 4,并有肝功能重度损害; 1 1.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1 2.全胰缺失; 1 3.小肠缺损大于3/ 4,普通膳食不能维持营养; 1 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 5.两侧、副缺损; 1 6.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 7.双侧卵巢缺失; 1 8.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损; 1 9.四肢瘫,肌力Ⅲ级()或截瘫、偏瘫,肌力Ⅲ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 2 1.肩、肘、髋、膝关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 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 二级丙等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 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面部重度毁容; 2.单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 5,视野半径<10°; 3.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失; 5.双侧甲状腺或孤立甲状腺全缺失; 6.双侧甲状旁腺全缺失;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全胃缺失; 10.肝缺损2/ 3,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11.一侧有功能肾缺失或肾功能完全丧失,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 12.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13.膀胱全缺失; 14.两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15.双上肢肌力IV级(四级),双下肢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16.单肢两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17.一侧上肢肘上缺失或肘、腕、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8.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丧失50%以上,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9.一手腕上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0.双手拇、食指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无法矫正; 2 1.双侧膝关节或者髋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2 2.一下肢膝上缺失,无法装配假肢; 2 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I型)。 二级丁等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 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中度智能障碍; 2.难治性癫痫; 3.完全性失语,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双侧重度周围性面瘫; 5.面部中度毁容或全身瘢痕面积大于70%; 6.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 5,视野半径<10°;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91dbHL(分贝); 8.舌缺损大于全舌2/3; 9.一侧上颌骨缺损1/ 2,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0.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1.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2.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13.吞咽功能严重损伤,依赖鼻饲管进食; 14.肝缺损2/ 3,功能中度损害; 15.肝缺损1/2伴有胆道损伤致严重肝功能损害; 16.胰缺损,胰岛素依赖; 17.小肠缺损2/ 3,包括回盲部缺损; 18.全结肠、直肠、缺失,回肠造瘘; 19.肾上腺功能明显减退; 20.大、小便失禁,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 1.女性双侧乳腺缺失; 2 2.单肢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 3.双前臂缺失; 2 4.双下肢瘫; 2 5.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正常,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 6.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 7.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 8.一侧下肢膝上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 9.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30.双足全肌瘫,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二级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二级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二级甲等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级乙等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
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
2,视野半径5°;
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0.肝缺损3/
4,并有肝功能重度损害;
1
1.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1
2.全胰缺失;
1
3.小肠缺损大于3/
4,普通膳食不能维持营养;
1
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
5.两侧、副缺损;
1
6.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
7.双侧卵巢缺失;
1
8.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损;
1
9.四肢瘫,肌力Ⅲ级()或截瘫、偏瘫,肌力Ⅲ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
2
1.肩、肘、髋、膝关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
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
二级丙等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
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面部重度毁容;
2.单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
5,视野半径10°;
3.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失;
5.双侧甲状腺或孤立甲状腺全缺失;
6.双侧甲状旁腺全缺失;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全胃缺失;
10.肝缺损2/
3,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1
1.一侧有功能肾缺失或肾功能完全丧失,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
1
2.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1
3.膀胱全缺失;
1
4.两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1
5.双上肢肌力IV级(四级),双下肢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1
6.单肢两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1
7.一侧上肢肘上缺失或肘、腕、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
8.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丧失50%以上,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
9.一手腕上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0.双手拇、食指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无法矫正;
2
1.双侧膝关节或者髋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2
2.一下肢膝上缺失,无法装配假肢;
2
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I型)。
二级丁等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
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中度智能障碍;
2.难治性癫痫;
3.完全性失语,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双侧重度周围性面瘫;
5.面部中度毁容或全身瘢痕面积大于70%;
6.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
5,视野半径10°;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91dbHL(分贝);
8.舌缺损大于全舌2/3;
9.一侧上颌骨缺损1/
2,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0.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
1.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
2.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1
3.吞咽功能严重损伤,依赖鼻饲管进食;
1
4.肝缺损2/
3,功能中度损害;
1
5.肝缺损1/2伴有胆道损伤致严重肝功能损害;
1
6.胰缺损,胰岛素依赖;
1
7.小肠缺损2/
3,包括回盲部缺损;
1
8.全结肠、直肠、缺失,回肠造瘘;
1
9.肾上腺功能明显减退;
20.大、小便失禁,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
1.女性双侧乳腺缺失;
2
2.单肢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
3.双前臂缺失;
2
4.双下肢瘫;
2
5.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正常,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
6.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
7.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
8.一侧下肢膝上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
9.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30.双足全肌瘫,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级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二级甲等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级乙等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 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 2,视野半径<5°; 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0.肝缺损3/ 4,并有肝功能重度损害; 1 1.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1 2.全胰缺失; 1 3.小肠缺损大于3/ 4,普通膳食不能维持营养; 1 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 5.两侧、副缺损; 1 6.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 7.双侧卵巢缺失; 1 8.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损; 1 9.四肢瘫,肌力Ⅲ级()或截瘫、偏瘫,肌力Ⅲ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 2 1.肩、肘、髋、膝关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 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 二级丙等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 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面部重度毁容; 2.单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 5,视野半径<10°; 3.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失; 5.双侧甲状腺或孤立甲状腺全缺失; 6.双侧甲状旁腺全缺失;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全胃缺失; 10.肝缺损2/ 3,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11.一侧有功能肾缺失或肾功能完全丧失,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 12.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13.膀胱全缺失; 14.两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15.双上肢肌力IV级(四级),双下肢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16.单肢两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17.一侧上肢肘上缺失或肘、腕、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8.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丧失50%以上,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9.一手腕上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0.双手拇、食指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无法矫正; 2 1.双侧膝关节或者髋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2 2.一下肢膝上缺失,无法装配假肢; 2 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I型)。 二级丁等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 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中度智能障碍; 2.难治性癫痫; 3.完全性失语,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双侧重度周围性面瘫; 5.面部中度毁容或全身瘢痕面积大于70%; 6.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 5,视野半径<10°;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91dbHL(分贝); 8.舌缺损大于全舌2/3; 9.一侧上颌骨缺损1/ 2,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0.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1.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2.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13.吞咽功能严重损伤,依赖鼻饲管进食; 14.肝缺损2/ 3,功能中度损害; 15.肝缺损1/2伴有胆道损伤致严重肝功能损害; 16.胰缺损,胰岛素依赖; 17.小肠缺损2/ 3,包括回盲部缺损; 18.全结肠、直肠、缺失,回肠造瘘; 19.肾上腺功能明显减退; 20.大、小便失禁,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 1.女性双侧乳腺缺失; 2 2.单肢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 3.双前臂缺失; 2 4.双下肢瘫; 2 5.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正常,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 6.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 7.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 8.一侧下肢膝上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 9.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30.双足全肌瘫,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假疫苗事件
175381人阅读

之前曾有报道过某公司生产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导致儿童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高的事件,那么对于此类事件,我们要如何处理?如果孩子注射了假疫苗怎么办?疫苗造假是否属于犯罪吗?下面都有详细的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42659人阅读

医疗纠纷、医患关系一直是深受大众关注的话题,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那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哪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内容是什么?来了解一下吧!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50059人阅读

当我们要成立一家医疗机构的时候,首先就要去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这样成立的医疗机构才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一旦过期该怎么办呢?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63947人阅读

医疗机构在进行效验的时候,必须遵守相应的流程,其中有一点比较重要的就是提交医疗机构效验申请书,但是很多人对于医疗机构效验申请书都感到非常的陌生,不知道这类申请书该怎么写,下文就为您简单介绍。

医闹
288544人阅读

当今社会,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很多患者的家属就会去医院闹事,这在法律上称之为医闹,其实医闹是不提倡的,因为非常容易造成不可控制的界面,那么医闹该怎么闹才不违法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