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规定猥琐罪和猥亵罪,只规定了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
构成要件如下:行为人不分男女、老幼、已婚或未婚等,均可能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或行为客体。行为人必须有强制猥亵的行为,即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不能抗拒而进行猥亵的行为。
“猥亵”指奸淫行为以外一切满足自己,或足以挑逗他人引起的有伤风化的行为。某些违反自然的变态行为,如、,或同性间的行为等,也可构成猥亵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强制猥亵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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