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作为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指专门用于建造房屋(住宅)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说,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根据我国农民的长期生活习惯,农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厨房、牲畜房、仓库、农机房、厕所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如房前屋后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务实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气池用地等几部分。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地区,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户的农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群众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宅基地不可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扩展资料:根据《物权法》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解答如下,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相互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其他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两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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