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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人可使用留置物吗

王* 广东-中山 其他咨询 2020.09.28 18:43:07 427人阅读

留置人可使用留置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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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留置人可使用留置物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留置权人应妥善保管留置物。我国《物权法》第234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留置权人不得使用、利用留置物。
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只有占有权。留置期间,留置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和利用留置物,也不能将留置物设置抵押、质押,更不能非法出让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留置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留置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按时返还留置物。留置权一旦消灭,留置物的使命完成,债权人应及时将留置物返还给债务人。

2020-09-28 18:4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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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1、不可以。留置权是平等主体之间实现债权的担保方式,债权人留置的动产,除企业之间留置的以外,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债权。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用人单位供劳动者使用的如交通工具、物品等,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标的物。因此,劳动者不能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对其占有使用的工具、物品等行使留置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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