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衡阳法律咨询 > 衡阳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谭* 湖南-衡阳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28 06:59:28 411人阅读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衡阳律师 行政类律师 衡阳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起算有两种:1.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
首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在有些情况下,侵害事实的发生和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是同时的。诉讼时效期限就应当从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在侵犯事实发生之后,继承人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就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而不应当从侵犯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既然继承人还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根本就不可能向人民提讼,行使其请求权。如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其中一个继承人隐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清理和分割遗产时没有发现,而在继承结束了以后才发现。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法定继承人才发现遗嘱是遗嘱人在受到欺骗、胁迫的情况下设立的,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发现遗嘱是被人篡改过的,他因而少继承了遗产。至于那些刚出生在不久的婴儿,只有在他们长大懂事以后,有了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确实是受到了侵犯,才可能行使请求权。因此,应该把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作为诉讼时效开始的起算日。2.从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诉讼时效。这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从哪一天开始,并不完全决定于继承人自己知道权利被侵犯事实的表示。继承人是否知道,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必须作具体分析,这要根据客观事实来确实继承人是否应当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
首先,在客观事实上,凡是存在着足以能够使继承人知道侵权事实的条件和可能性,而不是使继承人确实不可能知道的,就应当确认继承人应当知道。
其次,主观上,凡是继承人本来应当知道侵犯事实的发生,但是他之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受侵犯,完全是由于他自己的主观过错造成的。当然继承人是否知道自己的遗产继承权被他人侵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时只有认真查明继承人的年龄、教育程度、文化水平、生活经验、个人经历、法律知识等等情况才能正确认定他是否具有应当知道的主观条件。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复杂情况,为了及时地结束某些继承法律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从而稳定财产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继承法在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后,又规定了一个预定期间,即“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就是说,继承人向人民提讼的权利,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的20年时间内行使。20年期间届满,这个权利就消灭了。不管继承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在继承开始后超过了20年的,就不能够再向提讼,即使有正当理由,也不得予以延长。

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起算有两种:1.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
首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在有些情况下,侵害事实的发生和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是同时的。诉讼时效期限就应当从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在侵犯事实发生之后,继承人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就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而不应当从侵犯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既然继承人还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根本就不可能向人民提讼,行使其请求权。如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其中一个继承人隐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清理和分割遗产时没有发现,而在继承结束了以后才发现。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法定继承人才发现遗嘱是遗嘱人在受到欺骗、胁迫的情况下设立的,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发现遗嘱是被人篡改过的,他因而少继承了遗产。至于那些刚出生在不久的婴儿,只有在他们长大懂事以后,有了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确实是受到了侵犯,才可能行使请求权。因此,应该把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作为诉讼时效开始的起算日。2.从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诉讼时效。这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从哪一天开始,并不完全决定于继承人自己知道权利被侵犯事实的表示。继承人是否知道,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必须作具体分析,这要根据客观事实来确实继承人是否应当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
首先,在客观事实上,凡是存在着足以能够使继承人知道侵权事实的条件和可能性,而不是使继承人确实不可能知道的,就应当确认继承人应当知道。
其次,主观上,凡是继承人本来应当知道侵犯事实的发生,但是他之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受侵犯,完全是由于他自己的主观过错造成的。当然继承人是否知道自己的遗产继承权被他人侵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时只有认真查明继承人的年龄、教育程度、文化水平、生活经验、个人经历、法律知识等等情况才能正确认定他是否具有应当知道的主观条件。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复杂情况,为了及时地结束某些继承法律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从而稳定财产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继承法在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后,又规定了一个预定期间,即“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就是说,继承人向人民提讼的权利,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的20年时间内行使。20年期间届满,这个权利就消灭了。不管继承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在继承开始后超过了20年的,就不能够再向提讼,即使有正当理由,也不得予以延长。

1、 诉讼时效期间有下列几种: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前面所讲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20年就是法律保护的最长期限,故也称绝对时效期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