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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有两套房子,可是限购了还想再买一套怎么办

罗* 山东-日照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26 01:32:45 8471人阅读

我名下有两套房子,可是限购了还想再买一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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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套房没有贷款算首套房,有的话就不算了。
二套房认定标准:
1、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5、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6、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10、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套房贷费用
按照银行的规定,若借款人申请二套房贷,则需支付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60的首付款,个别地区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70。
二套房贷利息是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还款方式计算出来的。其中,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房贷利息支出的多少。
3、抵押登记费
申请二套房贷的客户,须同意将名下所购房屋作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借款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抵押登记费。
办理二套房贷时,还需支付公证费。申请银行住房贷款时,银行会委托公证部门,对借款人进行资格认证,借款人则需支付公证费。

2020-09-26 01:34:45 回复

上套房没有贷款算首套房,有的话就不算了。
二套房认定标准:
1、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5、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6、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10、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套房贷费用
按照银行的规定,若借款人申请二套房贷,则需支付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60的首付款,个别地区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70。
二套房贷利息是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还款方式计算出来的。其中,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房贷利息支出的多少。
3、抵押登记费
申请二套房贷的客户,须同意将名下所购房屋作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借款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抵押登记费。
办理二套房贷时,还需支付公证费。申请银行住房贷款时,银行会委托公证部门,对借款人进行资格认证,借款人则需支付公证费。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的,由于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首先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认做为二套房。
因此,一套房卖掉了,但如果还有房贷等,再买房的依然会认定为二套房。

  按法律规定对婚后财产(房屋)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原产权所有人不是离婚后的持有人,则需要产权变更,变更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种的征免界定: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其中第
(一)项:离婚财产分割;第
(二)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属于无偿赠与配偶;对各拥有一部,属于离婚财产分割都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一方拥有,另一方得到补偿也应该属于离婚房产分割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无论是分割后办理各方拥有产权,还是归一方拥有产权,也无论是一方放弃还是一方得到补偿,在变更产权时都不征收契税。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第三条第
(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
(一)项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补偿,对得到补偿的一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再看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
(二)项:“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从这个文件分析,对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是不是在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对方补偿时,就要对得到补偿的一方征收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这个环节不征个人所得税。理由是:这部分财产原本就属于个人所有,并非转让行为,只是通过变现形式拥有自己的财产。另外,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男方拥有,女方得到补偿,则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相反,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归女方拥有,男方得到补偿时则需要更名。更名时如果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不公平。所以,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只有在转让给第三人(非夫妻各方)时,才涉及个人所得税。  另外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
(三)项还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征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当再次转让时,要涉及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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