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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修高速占我家的树林请问杨树一颗国家规赔少钱

黎** 江苏-淮安 其他咨询 2020.09.24 19:41:44 352人阅读

国家修高速占我家的树林请问杨树一颗国家规赔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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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国家修建公路征收土地,其土地补偿按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标准,请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查询。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020-09-24 19:42:44 回复

协商处理不成时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砍了一颗大绿化的树,其做法违背了《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及27条之限定,依法要承受城建行政职责和赔偿的职责。  法律链接:《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并按照国家有关限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违背本条例限定,有下列做法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能够并处罚金;导致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职责;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限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私行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私行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招致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丧命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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