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以后打扰他人休息是违法做法。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九条 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议申请,经准许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范围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限定。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导致环境噪声污染。
你好,你叙述的情况是属于累犯的情况,而不会涉及到刑事追诉时效,也就是你说的追诉期的问题。追诉期一般是指实施犯罪后的一定期限过后,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由于,此时行为人属于累犯,那么在对第二次犯罪进行量刑处罚时,需要从重处罚,并且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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