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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由谁来承担的是哪些法律确定的?

康** 江苏-徐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19 18:58:16 350人阅读

诉讼费由谁来承担的是哪些法律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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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来讲,在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负担。
第二审案件和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5)经人民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2020-09-19 18:59:16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确权诉讼费由谁承担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确权诉讼费先由原告预付,最后决定,一般由所有获得房产份额的当事人共同按份额承担。
法律依据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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