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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评残,鉴定书刚刚下来,是5级,赔偿是多少钱?

133****1706 江苏-宿迁 其他咨询 2020.09.17 10:45:45 438人阅读

我刚刚评残,鉴定书刚刚下来,是5级,赔偿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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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宿迁 咨询解答:6525条

你好,你具体是劳动能力鉴定五级还是因为其他原因受伤的?你具体情况?

2020-09-17 20:2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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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2323条

你是工伤还人损,两者的赔偿不同

2020-09-17 15:23:18 回复
地区:河北-石家庄 咨询解答:62551条

你好,有没有工伤保险,工资多少,具体金额可以电话咨询

2020-09-17 14: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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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盐城 咨询解答:13522条

具体什么情况?人损还是工伤事故!

2020-09-17 14:52:26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7357条

你好,受伤原因是?

2020-09-17 10:5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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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1755条

你好,你是什么伤,是怎么受伤的呢,需要看您的具体情况

2020-09-17 10:51:31 回复
地区:江苏-宿迁 咨询解答:38条

需要看你的工作情况 护理 和误工情况

2020-09-17 11:26:59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489条

你的年龄现在多大呢?还有你花费的医疗费多少呢

2020-09-17 11:0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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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7、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18个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计算一次性餐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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