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益阳法律咨询 > 益阳消费权益法律咨询 > 我想问下我有个朋友在今年被人举报贩卖毒品,当时警察录了两份口供,一份吸食一份贩卖的两份笔录,后来不

我想问下我有个朋友在今年被人举报贩卖毒品,当时警察录了两份口供,一份吸食一份贩卖的两份笔录,后来不

唐* 湖南-益阳 消费权益咨询 2020.09.11 23:04:14 413人阅读

我想问下我有个朋友在今年被人举报贩卖毒品,当时警察录了两份口供,一份吸食一份贩卖的两份笔录,后来不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益阳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益阳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当事人被人举报贩卖毒品,当时警察录了两份口供,最后定性为吸食,治安拘留15天。回来后又开始接触毒品,在出来第10天的时候又有警察上门找他,如果这个时候的他不碰毒品了,警察找到后不会因为之前的事来给他定罪,应该按照现有证据来确定当事人是否违法犯罪,而定罪并不是由警察来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无论是警察,还是法官,均重视证据。  另外,吸毒属于行政处罚范围,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之前当事人已经因吸食毒品被处理,因此对之前的行为不应该再次处理,但是如果公安机关重新调查发现再次吸毒,根据我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戒毒场所戒毒。

2020-09-11 23:05:14 回复

  当事人被人举报贩卖毒品,当时警察录了两份口供,最后定性为吸食,治安拘留15天。回来后又开始接触毒品,在出来第10天的时候又有警察上门找他,如果这个时候的他不碰毒品了,警察找到后不会因为之前的事来给他定罪,应该按照现有证据来确定当事人是否违法犯罪,而定罪并不是由警察来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无论是警察,还是法官,均重视证据。  另外,吸毒属于行政处罚范围,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之前当事人已经因吸食毒品被处理,因此对之前的行为不应该再次处理,但是如果公安机关重新调查发现再次吸毒,根据我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戒毒场所戒毒。

  当事人被人举报贩卖毒品,当时警察录了两份口供,最后定性为吸食,治安拘留15天。回来后又开始接触毒品,在出来第10天的时候又有警察上门找他,如果这个时候的他不碰毒品了,警察找到后不会因为之前的事来给他定罪,应该按照现有证据来确定当事人是否违法犯罪,而定罪并不是由警察来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无论是警察,还是法官,均重视证据。  另外,吸毒属于行政处罚范围,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之前当事人已经因吸食毒品被处理,因此对之前的行为不应该再次处理,但是如果公安机关重新调查发现再次吸毒,根据我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戒毒场所戒毒。

  当事人被人举报贩卖毒品,当时警察录了两份口供,最后定性为吸食,治安拘留15天。回来后又开始接触毒品,在出来第10天的时候又有警察上门找他,如果这个时候的他不碰毒品了,警察找到后不会因为之前的事来给他定罪,应该按照现有证据来确定当事人是否违法犯罪,而定罪并不是由警察来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无论是警察,还是法官,均重视证据。  另外,吸毒属于行政处罚范围,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之前当事人已经因吸食毒品被处理,因此对之前的行为不应该再次处理,但是如果公安机关重新调查发现再次吸毒,根据我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戒毒场所戒毒。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98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知识,例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那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细则是什么呢?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义是什么等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维护消费者权益
20275人阅读

在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那么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有些什么,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定了那些内容?怎么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消费者权益法
92314人阅读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直是大家十分关注的话题,大家的维权意识也有了显著提高,那么消费者权益法退款规定是怎样的呢?消费者权益法赔偿规定有哪些,维护消费者权益途径是什么,以及消费者权益法实施条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消法全文
669338人阅读

新消法全文出台以来,受到了大众的普遍关注,那么新消法全文内容有哪些,以及新消法全文应该如何解读,以及新消防法的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卖家不发货
272830人阅读

网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已经成为一部分人网购成瘾,那么当我们遇到卖家不发货时该怎么办呢,律图卖家不发货百科栏目,让你懂得卖家不发货如何索赔,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