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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了结婚仪式,没有登记结婚,给女方的彩礼钱,能返回吗

汤* 湖南-邵阳 财产分割咨询 2020.09.10 09:50:21 411人阅读

举行了结婚仪式,没有登记结婚,给女方的彩礼钱,能返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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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案情3月,20岁的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19岁的刘某,双方建立恋爱关系。因未达到法定婚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便于同年5月1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8月刘某生一女。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吵闹,直至相互打骂。刘某不堪忍受,携带女儿搬回娘家居住。7月,李某诉至,要求判决与刘某离婚。行使释明权,告知其与刘某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仅能处理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李某遂提出要求刘某返还彩礼11000元,并抚养女儿的诉讼请求。刘某辩称,彩礼大多已用于购买结婚所需物品及举办婚宴,不同意返还。并要求分割其和李某在结婚过程中收到的礼金6000元。庭审中,被告刘某表示愿意抚养女儿,原告李某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220元。分岐对于本案的彩礼能否返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双方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同居生活,并生育女儿,彩礼用于购买结婚所需的物品,作为生活用品,不应返还。另一种意见认为,给付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原、被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彩礼应酌情予以返还。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本案是一起抚养关系、婚约财产纠纷案。对于同居人身关系的处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尽管人民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予受理,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对于无配偶者之间在非法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案中涉及的彩礼问题,在农村确实存在为缔结婚姻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这些所谓的彩礼具有非自愿性和附条件性。由于彩礼往往数额较大,在某些地区和家庭,为子娶妻而赠送的彩礼,甚至是父母的一生积蓄。在一方不守婚约或未能共同生活时,给予彩礼的一方可能会遭受重大损失甚至给日后的生活造成困难,因此,基于公平的原则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彩礼应当返还。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原、被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便按照农村传统习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对此,双方均有过错。现双方对女儿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不违悖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对于11000元彩礼问题,被告刘某虽辩称原告李某给付的彩礼已用于购买彩电、冰箱等结婚所需物品及举办婚宴,不同意返还,但其仅能提供部分证据予以证明,故对原告李某所主张的彩礼应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余款由被告刘某返还给原告,对于用礼金购买的部分结婚用品嫁妆亦应一并返还对于6000元礼金问题,该礼金系双方在结婚过程中收受他人馈赠的钱款,依据法律规定,属原、被告共同财产,依法应平等分割。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考虑到被告刘某曾单独抚养女儿付出较多,被告刘某可予多分。综上,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刘某返还原告李某彩礼4000元及嫁妆。

2020-09-10 09:5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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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彩礼返还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 2、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二、返还彩礼的金额如何确定 1、哪方提出解除人身关系。根据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则,提出解除人身关系的一方一般来说应该负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男方提出解除婚约,裁判就应适当减少返还数额,如女方提出,则应多予支持返还; 2、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一般来说,结婚时间较长,男女双方受婚姻及家庭约束也越大。双方如果结婚的时间较长,则返还的彩礼数额应酌情较低,反之,则应多于返还; 3、有无生育子女。一般来说,如果生育子女,则减少返还;没有生育子女,则增加返还; 4、财产使用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彩礼返还纠纷案件,女方大多以彩礼已经在双方共同生活中使用作为辩解理由而拒绝返还。这种理由也不无道理,如男女双方确实共同生活中支出了彩礼费用,则应适当减少返还数额,但司法实践中,持有彩礼的一方举证能力的要求太高,一般无法举证用于家庭支出。在这点上是否应减低彩礼持有人的举证责任是另外值得探讨的问题; 5、双方经济状况及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经济稍微困难的一方应得到适当照顾,经济较为优越一方应酌情让步。 三、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主任、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您好,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彩礼钱一般是不予退还的,除非男方因支付彩礼而生活困难。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因为婚姻家事涉及较多的个人隐私,为保护你的个人隐私,如需帮助建议直接来电说明情况或添加V信,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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