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也可以是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可申请伤残鉴定(如有伤残的话),之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或劳动部门作出不受理决定,则直接到当地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1、《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或者协商的同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据此,如果此案不存在特定事由,并且你取得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收集有仲裁部门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证据,即可向,受理后将依法作出判决。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据此,如果此案不存在特定事由,并且你取得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收集有仲裁部门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证据,即可向,受理后将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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