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护理假津贴需在护理假休完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携以下资料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
(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
(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
4)生育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自主安排生育
第一个和
第二个子女的不再作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作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
(
5)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6)《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受理时间:每月1-20日工作日。
女方未交生育保险费用符合条件可以使用男方保险报销。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报销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各个地方比例不一样。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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