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种戒毒方式的不同,最终目的是为了药物滥用患者戒除毒品的依赖。
1、自愿戒毒:自愿戒毒是需要到专业的戒毒医疗机构,属于一种医疗行为,一般是需要住院7--15天。
2、强制隔离戒毒: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是两年的时间,主要是隔离患者和外界的联系,表现好可以减至一年。
3、社区戒毒:在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部服药,主要是服用美沙酮,长期服用美沙酮替代维持治疗,患者没有戒断反应,一般是不主张停药的。
您好,针对您的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后还需社区戒毒吗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戒毒两年期满后,是需要回到社区进行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八条 对于被解除强制戒毒的人员,强制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第四十七条 强制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戒毒的意见,报强制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三十四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强制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戒毒的意见,报强制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2.根据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强制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第十七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对戒毒期限执行满一年的强制戒毒人员开展一年后诊断评估。
第二十三条 强制戒毒人员一年后诊断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的,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戒毒的意见。第二十四条 强制戒毒人员期满前诊断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的,按期解除强制戒毒。强制戒毒人员期满前诊断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强制戒毒所可以建议公安机关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
3.综上,经过一年的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在生理、心理、认知、行为、家庭和社会功能等五个方面的考核中,符合转入社区戒毒的要求,报经公安机关审核,可以其转入社区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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