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2017年赣州市处理低保需求条件分为两类:
一、赣州市城市低保申领条件
1、无日子来源、无劳作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育人的居(村)民。
2、收取赋闲救助金或赋闲救助期满仍未能从头工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日子保证规范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收取薪酬或最低薪酬、基本日子费后以及退休人员收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证规范的居民。依据国家有关规则享用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赣州市乡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寓居在乡村村组,家庭承揽土地的乡村居民。
3、共同日子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践日子水平低于本地乡村低保规范(详细问询本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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