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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因工受伤,请问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区别是什么?

向** 陕西-安康 工伤认定咨询 2020.08.06 15:16:49 442人阅读

我家一个远望亲戚在工厂上班的时候受伤了,他想去做工伤认定,然后我帮他在查相关的资料,看到有工伤鉴定,还有工伤认定,越看越有点糊涂了,请问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区别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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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职工所受伤害是否是工伤的问题,其认定结论可能是工伤或视同工伤,还有可能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几种情形。
据此,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不是同一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其显著的区别在于两者所要解决的问题根本不同。但是,此两者又有紧密的联系: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提;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只有在经工伤认定程序并作出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后,才具备启动工伤鉴定程序其中的一个条件。上述结论的立法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22、23条。该条例第23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该条规定,提起劳动能力鉴定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可知工伤认定是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的必要依据之一。(工伤保险实行属地原则,工伤认定由负责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工作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参加省级单独统筹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跨地区施工企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由负责该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也可由企业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认定结论由委托方出具。)而工伤鉴定是启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为了确定该工伤职工的工伤等级(职业病等级),进而确定其劳动能力等级才进行的。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要说是环环相扣的,只要先申请认定构成工伤的,那才有必要做出工伤认定,之后能根据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来对受伤劳动者做出相应的工伤赔偿。

2020-08-06 15:2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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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二、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
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四、    
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五、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
六、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七、    
三、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八、    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
九、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四、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十、    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

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二、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

三、    工伤鉴定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

四、    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包括工伤伤残鉴定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2020-08-06 15:18:49 回复

工伤死亡认定可以通过工伤认定来确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作出的《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之规定,申请仲裁并不是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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