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西安法律咨询 > 西安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你好 我想问下这个要债诉前程序是需要怎么

你好 我想问下这个要债诉前程序是需要怎么

187****0617 陕西-西安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7.01 10:52:35 364人阅读

你好 我想问下这个要债诉前程序是需要怎么弄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西安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西安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86447条

您好,可以先与我这边律师沟通,再为您做进一步详细的方案,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2020-07-01 13:59:18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3980条

有无相关证据

2020-07-01 11:17:02 回复
咨询我
1599160627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52307条

准备借条等证据材料和起诉状向法院立案起诉

2020-07-01 14:15:59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79583条

你好,是诉前保全是吗

2020-07-01 11:10:00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5017条

你好,具体什么案情呢

2020-07-01 11:32:18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4718条

你好,需要起诉状双方的身份信息去法院立案即可。

2020-07-01 12:54:29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9321条

您好,诉前保全吧?建议详谈

2020-07-01 12:04:06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3196条

您所咨询的问题较复杂,建议到所面谈

2020-07-01 11:25:57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026条

你好,看你有需要,需要的话可以诉前保全

2020-07-01 11:25:23 回复
查看其他4位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申报的程序是怎样的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讼。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本身有执行案件,也就是曾经执行过,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或财产不足,被终结执行。那么债权人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不受两年强制执行的时效限制。因为执行已经启动,不再存在申请执行期限的问题,新的债权人向执行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主体和申请恢复执行即可解决。但是,如果债权人在转让债权的时候,从来没有依法申请执行过,那么肯定新的债权人要受两年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而且是从原债权人依法应当申请执行时起算。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