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同时提起复议和诉讼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也就是说复议和诉讼不能同时进行,即使当事人都提出了,也只能由一个机关处理。
如果该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规定为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必经程序的,则当事人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满,才能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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