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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法途径都有哪些特征帮忙解答一下?

ask****929 湖北-恩施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3.25 19:25:40 339人阅读

诉讼法途径都有哪些特征 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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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恩施 咨询解答:5332条

非法诉讼?  造假诉讼  串通诉讼   等等

2020-03-26 08:5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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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通过非诉讼途径可以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020-11-23 14:00:42 回复
地区:湖北-恩施 咨询解答:5473条

表述不明确,建议到律所咨询

2020-03-26 16:15:35 回复

那么收养孩子大致的流程如下:

一、是提出申请。收养的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一方如果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是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至少是经过公证;

二、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之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那么审查的内容就包括:收养关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等;

三、登记。经审查之后,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规定的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你好,不平等主体不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提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2.特殊情况下,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二、仲裁(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合同纠纷②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提示: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试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能提请仲裁。

毒品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其构成应具备四个要件:
(1)毒品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毒品犯罪客观方面,即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3)毒品犯罪主体,即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
(4)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即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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