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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香坊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香坊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香坊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1、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死亡或致残,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予支持。

2、受害人未构成伤残,但遭受到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

可以根据案情适当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3、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

参照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具体案情确定。

(1)原则上受害人未构成伤残,但遭受到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或伤残十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

(2)以此类推,伤残九级的,一般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

(3)伤残一级或死亡的,一般在45000元至5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

该香坊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香坊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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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告我遗弃罪要怎样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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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弃罪是对特定无独立生活能力者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收集证据需从多方面入手,以证明犯罪事实。 2.证明义务关系可凭借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材料,这些能直接证实双方存在法律上的扶养关系。 3.证明遗弃行为,证人证言十分关键,邻居、居委会人员等的证言可证明行为人不履行扶养义务;医院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材料,能体现被遗弃者患病且行为人不管;生活物资购买记录则可显示行为人是否提供生活必需品。 4.证明情节恶劣,可通过公安机关出警记录、社区调解记录等,它们能证明遗弃持续时间长、对被遗弃者身心伤害严重等情况。 5.建议收集证据时要及时、全面,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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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告我遗弃罪要怎样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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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证明义务关系方面,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具有重要作用。这些材料是确定双方法律扶养关系的直接证据,是判定遗弃罪成立的基础条件。 (2)证明遗弃行为时,证人证言可从侧面反映行为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情况,邻居、居委会人员的证言具有较高可信度。医院病历、诊断证明能展现被遗弃者的健康状况以及行为人对其不管不顾的事实。生活物资购买记录则能清晰体现行为人是否为被遗弃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证明情节恶劣,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和社区调解记录能直观呈现遗弃持续的时间、对被遗弃者造成的身心伤害程度等,这些材料对于认定遗弃行为达到恶劣程度至关重要。 提醒: 收集证据需合法合规,不同案件证据收集重点可能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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