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大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大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庆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大庆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大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6年大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大庆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大庆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26年大庆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丧葬补助金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
四、其他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备注: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026年大庆经济数据:
1、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97元
2、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634.1元
3、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162元
4、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813.6元
5、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0794元/年

该大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6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大庆律师

2小时前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自己商业意外险,医疗费能双赔吗?

殷德友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对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如果您同时购买了商业意外险,并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保险公司也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因此,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医疗费用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具体能否获得双赔,还需要根据您商业意外险的具体条款以及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小时前

交通事故后要不要主动联系伤者?

殷德友律师 最近回复: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对方有受伤,出于人道主义和法律规定,应当主动联系伤者,了解伤情,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交通警察。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主动联系伤者,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法律上的义务。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小时前

他同学跑过来把他推倒),今年一月份在课间十分钟被同学推倒(我儿子站在那里玩,我儿子在读小学一年级?

殷德友律师 最近回复:

作为律师,我建议您首先与对方家长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提出您儿子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整形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您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合理预期的费用来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来判定赔偿金额。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单据和费用凭证,以备不时之需。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